宗祠文化|姓氏宗祠與家廟稱呼有什么區別?
祠,起先是用于紀念和祭祀某些偉人的場所,一般是對已故之人,對于在世的也偶有建祠,稱為“生祠”。
如《漢書》載,“文翁終于蜀,吏民為立祠堂,及時祭禮不絕”。隨著魏晉南北朝名門望族的出世,祠堂也逐漸普遍化。但,自從科舉制的興起以及望族的消亡,民間祠堂又開始沒落,特別是五代至北宋時期,百姓居無定所,祖先的祭祀則僅限于每家每戶的正堂。
整個宋代,不管是北宋還是南宋,文人的異軍突起以及商品經濟的發達,使得儒家理學得到了廣泛普及,而宗祠的再次推廣多賴南宋時期的朱熹。
朱熹在《家禮》中談到,“報本反始之心、尊祖敬宗之意,實有家名分之守,所以開業傳世之本”,其宗旨是希望有識之家應建立宗祠祭祀祖先,以揚宗功祖德。此外,朱熹也提出了詳細的宗祠規制,有錢之族“祠堂之制為三間,外為中門,中門外為兩階,皆三級”;“若家貧地狹,則止為一間,不立廚庫,而東西壁下置立兩柜,西藏遺書、衣物;東藏祭器亦可”。
“凡祠堂所在之宅,宗子世守之,不得分析”。如此在朱熹的倡導下,朱熹理學文化影響下的江西、福建、浙江便在民間掀起了宗祠修建之風,而當時福建適逢經濟文化大發展時期,進士輩出,海外貿易發達,大量的文化輸出也使得宗祠文化傳播至福建之外。
以宗祠之名,一般用于祭祀開基祖或較前世的祖先,大有一地同姓祖祠的意味,故現存地區同姓總祠一般都用“大宗祠”作為尾綴。
而家廟的產生則相對宗祠要晚些,家廟的源頭包括宗祠和宗廟,宗廟本是皇權特有的,但隨著宋代忠君仁愛思潮的擴大化,大家與小家得到兼顧,朝廷也允許部分高級官員設立自己的家廟以祭祀自己的祖先。
于是別于宗祠的同族共祭,某宗祠的某人家如有高官產生時,得以以高官的名義設置獨有、小眾的家廟以自我祭奠,久而久之這種家廟便也成了宗祠的功能而流傳于世。
因此,宗祠與家廟的區別在于,家廟設立之前一定有過高官,而宗祠則不需要:先有高官才有家廟,先有宗祠才有高官。因此,曾經高官比例較高的浙江、江西和福建便成了家廟的高發地,而其他地方則多見宗祠。
當然像家譜祠堂家廟等,每一個地方都還有獨特之處,上述的情況多指南方祠堂與家廟的區別。
而在北方特別在皖北一帶,因為歷史等原因,祠堂、家譜毀之甚多,每一個鄉鎮都難尋一座祠堂,但是家廟就很多,這種家廟幾個村莊就有一個,或者規模宏大或者就是一間小矮屋,供奉的一般也不是自己的祖先,多是各種道教神靈。
這種“家廟”是有區域和姓氏之分,如某某村某某姓家廟,每年廟會也是依托家廟存在,在臨時戲臺旁邊不遠處必定有一個家族的家廟,可能只是歷史上在這里存在,如果村子里有兩個大的家族,又都有家廟,那么唱社戲就精彩了,因為兩家都會攀比的。
同時本家族的人如果事業不順或者生病又不能通過常規的方法醫治,就會帶上香燭去家廟里,許愿以求更改命運。家廟也成為維系族人團結和感情依托的地方,這一點和祠堂的功能有點類似。
嚴格意義上來說這跟南方的家廟有本質意義上的區別,這種“家廟”是將祖先崇拜和民間信仰合二為一的存在。